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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主题: 那些人不能用贺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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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2007-05-02 13:46:11 人气:3340

那些人不能用贺普丁

那些人不能用贺普丁
以下几种症状均不是贺普丁的最佳适应证,最好不使用贺普丁。

  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

  此类人群多数转氨酶正常,没有症状。此时不管有无病毒复制指标(“大三阳”或“小三阳”),都不宜服用贺普丁。原因是贺普丁对无肝功能损害和无临床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并无疗效,一旦服用后便不能随意停药,如停药会立即反弹。因此,除非经肝穿刺肝活检证实有慢性肝炎病理改变,否则不能用贺普丁治疗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

  两位专家特别指出:目前,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服用贺普丁的现象相当普遍。这样既浪费了药物,又浪费了钱财,非常划不来。

  急性重型肝炎或急性肝衰竭

  这类病人病情危重、来势凶猛,此时对病人生命的最大威胁是肝功能衰竭。因此,此时应该采取的主要措施并不是抑制病毒的复制,甚至有的病人并无病毒复制指标。依据“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的原则,这时最重要的是支持疗法,如输入新鲜血浆、白蛋白、人工肝支持疗法等。

  慢性乙肝的急性发作

  如果转氨酶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以上、有明显黄疸,或血清胆红素大于85.5微摩尔/升,则暂时不宜服用贺普丁或其他抗病毒药,而应以护肝、退黄、降酶治疗为主,待病情缓解后才可给予贺普丁。尽管贺普丁不像干扰素那样对免疫功能有强烈影响,但在肝炎急性发作期,为防止免疫损伤,不用是上策。

  患慢性乙肝后妊娠或妊娠后感染乙肝

  以上两种情况的孕妇都不应使用贺普丁,其主要原因是目前贺普丁对胎儿的影响尚未明了。虽然已有初步临床验证证实孕妇服用贺普丁也是安全的,但该适应证未被批准,因此仍不可使用。

  儿童乙肝患者

  贺普丁治疗儿童慢性乙型肝炎目前已经美国被FDA批准。最新的“亚太共识”也提出贺普丁可用于治疗儿童慢性乙型肝炎。根据国内贺普丁治疗12~16岁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四期临床研究,其疗效与成年患者相似。另外,国内对贺普丁治疗12岁以下儿童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研究尚未系统进行,供体重较轻儿童使用的贺普丁口服溶液也尚未被SFDA批准在国内上市。因此总的来看,贺普丁对这部分儿童患者治疗目前不宜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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