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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江西省卫生厅公布15件非法行医案件
游客
发表: 2006-08-28 11:29:03 人气:6254
楼主
江西省卫生厅公布15件非法行医案件
近日,省卫生厅公布了自2005年4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省卫生厅直接查处的一批违法行医案件。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是非法行医中最突出的问题。这些非法行医机构比较集中在南昌市。问题比较多的还有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对这些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省卫生厅分别做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等处罚决定。同时希望通过公布这些医疗机构违法行医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医疗机构的作用。
下面是省卫生厅公布的15件非法行医案件:
1、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街办新村社区医疗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2、南昌市第十医院洪城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3、南昌市第四医院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4、江西省康复医院颈肩腰腿痛诊疗中心: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
5、分宜县人民医院:违法将门诊皮肤、性病科承包给江西友康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诊疗活动。
6、丰城市血防站东郊门诊部:超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7、南昌医疗科技专科门诊部:擅自开展儿科诊疗,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进行消毒毁形。
8、南昌市劳动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9、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京东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进行消毒毁形。
10、江西省商业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11、江西中山医院:擅自开展乙肝病毒实验室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技术,多例乙肝病例未进行疫情报告。
12、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谢家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13、江西中山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14、江西医学院博爱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15、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上海路住宅区南社区卫生服务站:超范围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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